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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委員會主任律師,專業婚姻家庭律師。

許多客戶問我:如果我分居兩年,我能在法庭上起訴並决定離婚嗎?

許多顧客甚至問我:如果我分居兩年,我能自動離婚嗎?

我真的認為2020年即將到來。該州頒佈了新的婚姻法,可以自動離婚。

為了回答以上問題,我們最好帶你去瞭解一下婚姻法的規定。

夫妻關係的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。《婚姻法》第32條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法院調解不成的,準予離婚:

1重婚或配偶與他人同居;

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;

三。有賭博、吸毒等不良習慣,堅持反復教育的;

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;

5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其他情形。

根據這項法律,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,可以作為法院判定夫妻關係破裂和直接判决離婚的依據。

囙此,有些人錯誤地認為,只要分居兩年,到法院起訴,離婚就可以成功。有些人甚至認為只要分居兩年,他們就可以自動離婚。

然而,理想是充實的,現實是渺小的。

在現實生活中,分手的原因很多,比如因為工作,男人在外面工作,女人在家照顧孩子等等。如果是這樣,即使一方在分居兩年後向法院起訴離婚,法院也不會判决離婚。

即使分居確實是因為感情不和,作為原告,如果法院想要第一次判决離婚,它需要收集以下兩方面的證據:

1事實證明,這種分離是由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;

2實踐證明,分離時間已達兩年多。

事實上,很難證明分離是由感情不和引起的:

首先,諸如“情緒不和”之類的主觀證據難以衡量。即使你煞費苦心地收集大量證據來證明夫妻關係不好,比如爭吵或冷戰的證據,只要你在法庭上出示,被告就會做出似是而非的辯護,比如“夫妻不吵架的地方”,法庭對此深信不疑。所以,你的證據基本上是一堆廢紙。

第二,很難提供證據證明分居時間已超過兩年。在這麼長的時間裏,只要你以育兒等任何理由見到被告,被告都可以反駁,你分居兩年的事實既不能申請證人出庭作證,也不能得到首長部門的證明。

囙此,只要你們分開生活兩年,到法院起訴,你們就會被判離婚。有些人甚至認為你可以自動離婚。我只能說你太愚蠢和幼稚了。

通過我們對全國各地的大量判例的分析,包括我的團隊處理的數千起離婚案件,只有少數案件真正到法院起訴,即法官離婚,因為他們已經分居兩年。

也就是說,“感情不和、分居兩年”作為離婚的法律依據,在司法實踐中基本上是徒勞的,可操作性不强。

所以,不要那麼愚蠢。你必須努力工作,分居兩年,然後到法院起訴離婚。囙此,法院可能决定不離婚。

不要有“你可以在分居兩年後自動離婚”的想法。其實原因很簡單。如果你能自動離婚,你為什麼要法院和民政局?!

離婚只有兩種方式。要麼民政局同意離婚,要麼法院起訴離婚。沒有別的辦法。

通過對上述法律條文的解讀,我相信大家都明白了一個道理,那就是光看法律條文和書籍是打不贏官司的。我們在紙上交談。最後,像趙國率領的軍隊,4000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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